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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不容情_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怎么理解

zmhk 2024-05-08 人已围观

简介法不容情_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怎么理解       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法不容情相关的信息和建议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,请告诉我。1.含“法”和“情”二字的成语有哪些?2.法不容情下一句3.如何理解“法不容情”历史故事,事例

法不容情_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怎么理解

       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法不容情相关的信息和建议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,请告诉我。

1.含“法”和“情”二字的成语有哪些?

2.法不容情下一句

3.如何理解“法不容情”历史故事,事例,名

4.法不容情的解释

法不容情_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怎么理解

含“法”和“情”二字的成语有哪些?

       一、法不容情 [ fǎ bù róng qíng ]

       二、法不徇情? [ fǎ bù xùn qíng ]

       三、王法无情 [ wáng fǎ wú qíng ]

       四、徇情枉法 [ xùn qíng wǎng fǎ ]

       一、法不容情

       [ fǎ bù róng qíng ]

       释义:法律不会对坏人坏事加以宽容。

       造句:

       1、从“法不容情”到“融情于法”是构建“和诣社会”的内在要求,是一个系统工程。

       2、天若有情天亦老,人若有情自沧桑!大道至公、法不容情。

       3、守土御敌,人人有责;虽为本家,法不容情。

       4、军令之言,法不容情!夫人若死,赵将军必然人头落地!

       5、法不容情情可断法,无情即逆天叛逆自然之道一切不久,法不可断家情易而情代法自然之情天地不可乱。

       二、法不徇情?

       [ fǎ bù xùn qíng ]

       释义: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
       出处: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

       三、王法无情

       [ wáng fǎ wú qíng ]

       释义:王法: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。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。

       出处:元·郑廷玉《后庭花》第四折:“这两个都不待秋后取决,才见的官府内王法无情。”

       四、徇情枉法?

       [ xùn qíng wǎng fǎ ]

       释义:徇:曲从;枉:使歪曲。 曲从私情,歪曲和破坏法律,胡乱断案。

       出处:元·王謦《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》:“使官吏一心奉公;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。”

法不容情下一句

       关于情与法的关系,不少人认为,情是情,法是法,二者水火不相容,不可混为一谈。如果带着感情来处理法律问题,就容易感情用事,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性,所以法不容情,司法人员应该不带任何感情色彩,一切按照法律条文办事,秉公执法。对于诉讼案件,不管感情上是否接受,最终都要依照法律理性地作出判决。这似乎无可厚非,但作为执法者的人,并非无情之物,我认为,情与法二者之间并非真正格格不入。

        法是按照人的意志制定,并由人来具体实施的。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,法的制定不可能尽善尽美,法的实施更是因人而异而很容易出现偏差或失误。排斥感情因素,并不能保证司法人员执法的公正性。而真正秉公执法的,也不象一般人想象的那样都是无情无义的冷血者。古代包公如果没有对下层平民百姓的同情心与正义感,还会有《铡美案》为人们称颂传唱至今吗?

        法与情虽然有别,但并非完全对立、互不相容。只有在执法者心存私情时,情才会干扰法律的公正实施。

        汉顺帝时,苏章任冀州刺史。他的一个朋友在冀州境内的清河郡任太守,有人举报他贪赃枉法。接到举报后,苏章微服巡行到清河郡,查清了太守贪赃枉法的事情后,设立了行辕。太守前来拜见,苏章置酒摆宴,与他饮酒畅谈,太守满心高兴,得意地说:“人皆有一个天,我独有两个天。”苏章笑着说:“今晚我与故友饮酒,这是私情;明日我作为冀州刺史办案,那是公法,公与私是很难并论的。”一席话说得太守心惊肉跳。第二天,苏章果然秉公办事,召来冀州境内的郡守县令,列举了清河郡太守的条条罪状,后将他罢官论罪。苏章此举,使冀州境内大小官吏皆肃然起敬。

       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,亲亲相隐,官官相护,徇情枉法之事司空见惯。然而,苏章却能正确处理“私情”与“公法”的关系,不徇私情,秉公执法,实属难能可贵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,广大执法者更是时时都要面临着私与公、情与法的冲突和考验。

        大量法律实践证明,面对冲突和考验,只有抛开狭隘的个人之情,执法者才可以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惩恶扬善,真正体现法的公正和尊严。就人类赖以延续发展、人性中所不可缺少的共同情感来说,情与法在其本质精神上是一致的。如人的憎恶邪恶、痛恨暴虐、同情无辜、怜恤弱小等感情,不仅与法并不矛盾,而且也是法所着力维护和弘扬的。有了这些美好的情感,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就是法律更加合乎人情、更加顺乎民意,许多立法上的缺陷以及法律的修改往往就是起因于它的不合情理。因此,我们不能断言“法不容情”。法所不容的只是个人私情,而仁爱之心、怜悯之情以及责任感和正义感是执法者秉公执法所不可缺少的。正如培根在《论司法》一文中曾指出的:“为法官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毋忘慈悲;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,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。”

        作为执法者,我们必须摒弃私情,常怀为民之情,执行公正之法,才能在情与法中求得公正,情与法的天平才会永不倾斜。

如何理解“法不容情”历史故事,事例,名

       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。

       法律是要用证据和事实说话的,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情感,这就要求法官必须铁面无私、严格依法办案,但是法理和情理从来都不是割裂的。

       “法律是正义,是良心,跟人一样,是有温度的,并不是冰冷的。”要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,力促双方换位思考、考量得失,弥合心理矛盾。“审判的同时也要顾及到情理,这个案子如果处理不好,很容易造成父子反目,酿成家庭悲剧。”

       社会法则

      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,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。

       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,依照法定程序制定、修改并颁布,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。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,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。

法不容情的解释

       “法不容情”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,一是人与人之间应当按规矩办事,不能够跑关系、拉关系、讲人情。“故立法明分,而不以私害法,则治”(《商君书·修权》)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对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处理,不能够法外开恩。二是严格依法办事、执法如山、不徇私情。

       中国历史上,历朝历代都不乏秉公执法之人,如汉朝不畏权势、不徇私情的张释之,秉公执法、主持正义的“强项令”董宣,唐朝“南山可以改移,此判终无动摇”的京兆尹李元,宋朝铁面无私铡亲侄、为民请命的“包青天”包拯,明朝有一个一生刚直不阿、有如包公再世的“海青天”海瑞,清朝也有被称为“于青天”的于成龙,等等。

       法不容情的解释

       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 人情 宽容 。

       词语分解

       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 国家 制定和颁布的公民 必须 遵守的行为 规则 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 自然 人”的 对称 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 参与 民事活动 容情的解释 宽容, 留情 对扰乱 社会 治安者决不容情详细解释.犹循情。讲情面。《宋史·选举志二》:“其考官容情 任意 者,许台谏风闻弹奏,重寘典宪。”.宽容。《西游记》第六三回:“那怪哪肯容情,咬定牙齿,与 八戒 交锋。

       好了,今天关于“法不容情”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。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“法不容情”有更全面、深入的了解,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。